信託售屋分為三種~
1.為建商與地主合建,為保護雙方權利而定,
2.為建商向銀行借款,銀行為保障土地不因資金周轉遭二胎借款而定,
3.為起造人信託,改為銀行名字,以防建商無以為繼,銀行可接手完成建案。
以上三種信託都與消費者無關,主要是在保障銀行的債權,增加建案完工的機率,若與消費者有關,都會與銀行經過一道簽約的手續,除此之外都與民眾無關,因此小心不要被建商所騙。但不管如何各式信託他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~
而有辦理信託與履約保證的建案,大部份消費者會認為建商的財力沒問題,因此下訂的速度也會較快,這種建立良好且安全的交易模式,值得業界來推動。